東莞警方偵破特大系列電信詐騙案
  新快報訊 記者鄒柳洲 實習生吳瑜報道 冒充社保局或財政局工作人員,謊稱事主有賠償款或社保退稅詐騙錢財。近日,東莞警方奔赴佛山、廣州等地,破獲一特大系列電信詐騙案,涉案金額達300多萬元。
  今年4月17日,東莞清溪公安分局接到事主舒某報案稱,一名自稱東莞市財政局的工作人員,以有賠償款要轉給他為由,引誘他根據提示操作銀行卡,致使其銀行卡內的11899元被詐騙。
  經研判分析,警方發現在東莞有十多宗類似作案手法的案件,均為同一伙人所為。專案組人員奔赴廣東中山、廣州,福建泉州、福州等多個市,經過3個月的艱苦偵查工作,終於鎖定了犯罪嫌疑人。
  7月8日,專案組在佛山市禪城區某酒店將犯罪嫌疑人蘇某枝(男,46歲,福建省安溪縣人)、黃某土(男,38歲,福建省安溪縣人)抓獲歸案,並當場搜獲作案用銀行卡242張,贓款8萬元。7月12日,專案組在福州市某小區將犯罪嫌疑人吳某春(男,32歲,福建省安溪縣人)抓獲。
  經審訊,該詐騙團夥分工明確,分為電話詐騙組和取錢組,吳某春為取錢組的頭目。自去年5月份開始,吳某春在網上購買大量銀行卡,將銀行卡號提供給電話詐騙組人員使用,電話詐騙組人員冒充社保局或財政局工作人員,謊稱事主有賠償款或社保退稅騙取被害人錢財。詐騙成功後,吳某春將贓款在不同的地方取出,分得贓款的10%。該團夥現共交代犯罪事實200多宗,涉案金額3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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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犯罪分子經常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賠償款、退稅、退費等方式吸引被害人的註意,然後通過叫被害人到ATM機根據語音指示操作的形式實施詐騙行為;
  2國家稅務、財政部門對消費者進行退稅退費時,會事先通過電視、報紙等權威媒體公告,不會通過電話方式直接通知群眾關於“退稅、退費”等相關業務信息;
  3市民在接到此類詐騙電話後,應先與當地稅務、財政部門進行咨詢核實,謹防受騙。所有通過電話通知並要求群眾到銀行辦理轉賬業務的來電均為電信詐騙犯罪行為。
(原標題:冒充財政局人員 詐騙300多萬元)
(編輯:SN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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