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王爾德 北京報道
    9月24日, 環保部發佈《2014年上半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標公報》。
  環保部的核算結果表明,今年上半年全國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1172.2萬噸,同比下降2.26%;氨氮排放總量122.5萬噸,同比下降2.67%;二氧化硫排放總量1037.2萬噸,同比下降1.87%;氮氧化物排放總量1099.5萬噸,同比下降5.82%,其中,氮氧化物減排創造了“十二五”以來最好成績,也為全面完成“十二五”減排目標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2014年,國家確定的四種主要污染物的年度減排任務分別是:與2013年相比,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別減少2%,氮氧化物排放量減少5%。
  “對照這一目標,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已經超額完成全年減排任務,氮氧化物排放量已經超過了年度的減排進度任務。預計完成全年的減排任務難度應該不大。” 環保部總量司大氣總量處副處長嚴剛對21世紀經濟報道稱。
  多項舉措促氮氧化物減排
  在納入國家總量控制減排的四種污染物中,氮氧化物的總量控制是一個難點。
  “今年上半年氮氧化物繼續迅速下降,是多種因素作用的結果。”嚴剛解釋,今年上半年國家出台了《燃煤發電機組環保電價及環保設施運行監管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這一政策有助於脫硫、脫硝電和除塵價補貼政策的落實,能夠更好地促進電廠的脫硝,這會在很大程度上減少氮氧化物的排放。
  嚴剛進一步指出,在燃煤電廠之外,機動車是氮氧化物排放的另一個主要來源。國家在機動車治污方面的政策越來越嚴,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下達黃標車及老舊車淘汰任務600萬輛,目前已分解落實到各省(區、市),今年上半年已經淘汰黃標車和老舊機動車220多萬輛,這對減少氮氧化物排放起到了很大的推動作用。
  為了更好地控制機動車排放,9月18日,環保部聯合發改委、公安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等五部門印發了《2014年黃標車及老舊車淘汰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對非營運類高污染車輛“鼓勵更新、限制使用”,對營運類高污染車輛“按期報廢、強化監管”,採取綜合措施,加強部門協調,完善配套政策,嚴格落實責任,促進大氣質量改善。
  “十二五”目標仍有待努力
  儘管今年上半年氮氧化物減排進度喜人,但從“十二五”的進度目標來看,氮氧化物減排依然滯後。
  根據統計,2013年全國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為2352.7萬噸、2043.9萬噸、245.7萬噸、2227.3萬噸,與2010年相比分別下降7.8%、9.9%、7.1%、2.0%。對照“十二五”的減排目標,氮氧化物只完成了進度的20%,距離60%的進度目標相差很遠,是四種主要污染物中唯一一個沒有完成進度目標任務的污染物指標,因此有待繼續努力。
  “前三年氮氧化物進展相對滯後的原因,主要在於經濟政策沒有及時跟上。”環保部總量司司長劉炳江對21世紀經濟報道分析,國家在2011年才出台針對14個試點省的每千瓦時加價8釐錢脫硝電價補貼,2013年年初將這一政策推廣到全國,並於同年8月將補貼提高到每千瓦時加價1分錢,大大刺激了電力行業上脫硝設施的積極性。
  根據統計,2013年,全國新增火電脫硝裝機容量是“十二五”前兩年總量的1.3倍。水泥脫硝規模達到責任書要求的1.6倍。
  嚴剛認為,氮氧化物減排的主要的政策已經全部到位,按照目前的減排進度,我們應該對接下來一年多時間的氮氧化物減排充滿信心。“在氮氧化物的減排政策體系中,除了已經實施的《辦法》和《方案》外,即將實施的減排新政策和標準也會大大刺激氮氧化物的減排。”
  其中,最重要的是一項新的排污收費政策。9月5日,發改委、財政部和環保部聯合印發《關於調整排污費征收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2015年6月底前,各省(區、市)要將廢氣中氮氧化物排污費征收標準調整至不低於每污染當量1.2元。這意味著比現有的排污收費標準提高了一倍,將刺激企業強化減排以實現達標排放。
  “明年7月1日,《水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新標準》將實施,新標准將其中一般地區水泥窯的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從800 mg/m3下調到400 mg/m3,重點地區的限值為320 mg/m3。”嚴剛指出,雖然新標準明年下半年才實施,但水泥企業已經開始準備減排工程了。這也將促進氮氧化物的減排。
(原標題:環保部:年度減排任務完成難度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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